面对突发的严重“掉深”险情,372艇3名同志迅速封舱,全体官兵临危不惧坚守岗位,凭借过硬的军事素质和顽强的战斗作风与死神搏斗。180秒内,指挥员下达数十道口令,艇员们迅速完成500多个动作,关闭近百个阀门、开关。
终于,潜艇成功自救上浮,化险为夷,创造了世界潜艇史上遭遇“水下断崖”成功自救的奇迹。
解说:相对明星装备航母、四代战机,我们潜艇要维持低调。它无声、隐形,游曳在大洋深处,在人们的视线之外,借助水下的隐蔽性,预先潜伏在关键海域,战时从海中发动攻击。可以说,潜艇的存在足以遏制或影响战争进程。
解说:我国的第一支潜艇部队,于1954年6月19日在青岛正式成立。主要用于水下突袭、反潜和实施侦察,是对海上和岸上目标实施打击威慑和钳制的重要力量。
如今,人民海军已经拥有核动力和常规动力两大类潜艇。在潜艇上,“百人一杆枪”,各个岗位都与潜艇的生命力、战斗力相关。这就需要每一名潜艇官兵都拥有过硬的本领,成为技能“多面手”,不但要熟练操控设备,还要准确判断、排除故障。
“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住在‘龙宫’里!”,“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潜艇兵”,潜艇兵的工作是“神秘”的,更是神圣的,如果将潜艇部队比作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战略通道和海外利益安全的水下盾牌,那么潜艇兵就是那个手握盾牌的人。我们深爱这份职业,因为“我们这支部队,是为打仗而生,因胜利而存在,几十年来从未改变。”每一名潜艇官兵都明白,胜利就是我们追求的最高荣誉!我骄傲,我们是人民的潜艇兵!我自豪,我们保卫着祖国的海疆万里。
科学顾问:曹卫东
制片顾问:范文军
编 导:金 赫
动 画:景晨龙
鸣 谢: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出 品:中国科协科普部 光明网
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