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项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随着2023年春节临近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广西农民工迎来返乡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采取十项有力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送关怀慰问。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爱,为留岗农民工组织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要求各地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村两委干部与未返乡的农民工联络1次,了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好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职能,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送出行保障。优化返乡服务,不再对返乡农民工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通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绿色通道,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春节前,为农民工务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开通直通列车、专车,在农民工自驾车返乡沿途集中地设立志愿服务点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工平安有序返乡。春节后,加大“点对点”送工服务力度,为目的地集中、成规模成批次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开通“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送工绿色直通车,预计超过10万农民工享受“点对点”送工服务。
送社保帮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补助“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直补快办”。
送就业服务。利用好农民工返乡契机,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大篷车送岗等形式,举办产业专场、行业专场、园区专场招聘活动。各市每周至少要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粤桂、桂深劳务协作,推进粤桂协作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帮助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实现就业。
送工作岗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联系企业提出招工就业岗位需求,加大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力度,分类实现工作岗位靶向推送,对于有愿意在当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予以安置;符合条件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就业,保持全区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以工代赈投资项目,优先安置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增收。
送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利用返乡闲暇时间提升技能水平,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大力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引导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参加技能培训。持续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举办“八桂系列”劳务品牌3+N专项赛,引导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标准化培训。预计2023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相关培训9万人次。
送健康服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等提供便利,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协调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和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防疫药品包等防疫用品。
送权益保障。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和“一金七制度”,完善根治欠薪源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涉嫌欠薪线索数量“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公开曝光,对恶意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确保不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关系管理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提升争议预防效果。
送文化娱乐。全区3个美术馆、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235个博物馆(纪念馆)、117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面向农民工免费开放。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送关爱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持续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提供关爱帮扶措施。(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王瑾雯)
【光明论坛】重视乡村工匠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光明论坛】
作者:魏鹏(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乡村工匠作为扎根乡村、掌握传统技艺、提供当代产品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正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有生力量。
此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乡村工匠的制度性培育、持续发展提供了全面而切实的方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身怀高超技艺、植根乡村沃土的乡村工匠群体有了大有可为、大展身手的广阔天地。充分发挥乡村工匠优势特长,不仅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必然要求,也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要守护传统,更要勇于创新。传统手艺要薪火不息、生命不止,就不能故步自封,更不能抱残守缺。唯有实现产品类型与功能创新,才能更好满足现代人日常生活新需求;唯有实现制作技艺与工具创新,方能提高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唯有实现产品形态与包装创新,才能更适应大众化推广与多渠道销售要求。应借助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全面、生动记录和科学分析乡村工匠技艺中的丰富科学原理与技术内涵,不断研发新产品、引致新需求。此外,还要探索数字化、智慧化、网络化为乡村工匠加持的路径与方式,让现代技术为传统技艺插上腾飞的翅膀。
要精于生产,更要适应市场。精于工、匠于行的技艺,是乡村工匠的底气与底色,但乡村工匠不应是曲高和寡的孤芳自赏者,而应是充满人间烟火、饱含故土味道的实际产品、具体价值的创造者。他们提供物质产品,服务田间耕作,满足寻常百姓吃穿住用、农事劳作之需;他们提供文化产品,承载中国人的审美情趣、精神追求、伦理观念,满足人们对故土乡愁的依恋与想象;他们提供场景产品,以富有韵味的工作过程、制作场景提供充满历史感的生产与生活氛围,构建古今对话,增添大地的家园感,成为一种充满仪式感、满足旅游需求的场景。要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乡村技艺的实用价值与艺术价值,提高满足乡村生产、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实用性,不断拓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渠道。
要潜心钻研,更要引领乡亲。乡村工匠的技艺并非“养在深闺人未识”的藏品,而是历史层积下的社会共同财富,除法律框架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外,都可转化为社会共有的公共产品、成为乡里乡亲的共同财富。乡村工匠也只有在带着乡亲实干、领着乡亲致富的进程中,才能最大限度实现个人社会价值。此外,在更广泛的引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中,也将激发群众无穷的创新创造活力,进而推动乡村技艺不断创新发展,让乡村手艺真正转变为推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工具和路径。特别是通过技能培训、分工协作、合作组织等方式,充分带动乡村中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参与到乡土产品的生产中,将留守者转变为人力资源,将受助者转变为财富的创造者,不仅助力乡亲增收致富,更利于乡邻和谐。
要扎根乡土,更要面向世界。乡村工匠植根乡土,受乡土滋养,传承本土性技艺,利用本地资源,满足邻里需求,留存乡愁乡韵。乡村工匠也要放眼世界,秉持兼收并蓄、开放包容精神,在交流互鉴中增强乡村手艺的生命力与市场适应力。积极通过学习、借鉴,丰富并提升工匠产品品类、品质,塑造品牌。同时大力推进乡村工艺旅游产品,聚集乡土人气、财气、智气。乡村工匠更应大胆走出去,以美为媒,充分展示乡土景象,展现可亲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还可以积极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传播方式,多渠道、立体性展示乡村工匠传承久远的手工技艺,激活人们的“老家”记忆,激发乡愁乡情,增强乡村产品、乡村生活、乡村生态对当代人的吸引力、感召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